烟台部分路段限行货运车辆 2月20日起施行
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少噪声、尾气污染和道路破损,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人居环境,烟台市区部分路段将对货运车辆实施限行政策。
货运车辆限行路段包括:芝罘区祥祯路,西自福成路,东至环海路;港城东大街和港城西大街,西自通世南路,东至海天路;莱山区海天路,南自港城东大街,北至滨海中路以及莱山区迎春大街,南自轸大路,北至观海路。这四个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运车辆(中、重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
与此同时,原途经港城东大街车辆,可以经港城西大街、通世南路、轸大路、观海路、科技大道等道路绕行;原途经祥祯路车辆,可以经幸福北路、沈海高速公路等道路绕行。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对于涉及市民生活必需品运输和市重点工程施工车辆,如确需通行以上路段,可以按照2011年《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办理通行手续。限行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施行。
——烟台部分路段限行货运车辆 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