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式实施
作为全省第一个市级乡村旅游规划,《烟台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日前新鲜出炉。《规划》首次正式对乡村旅游的环保、环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对生态敏感地带的旅游开发,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
规划73个旅游特色村
从樱桃采摘到甜杏采摘,从垂钓到农家乐,烟台的乡村旅游遍地开花。经过前期两年多的资源普查和整合,此次规划从全市各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庄中,选取了73个重点村,规划建设乡村旅游特色村,将重点发展和提升53个示范镇,建设为乡村旅游强乡镇。像招远欧家夼村、福山台上村、龙口南山村、栖霞国路夼村等旅游资源突出的自然村,都在规划名单之列。
开发9类型旅游小镇
《规划》对村镇的开发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据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建筑风貌、节庆活动、特色产业等特征,把特色村庄开发为9种类型的旅游小镇,包括历史文化型小镇、民俗文化型小镇、红色文化型小镇、温泉度假型小镇、山岳养生型小镇、滨湖生态型小镇、渔家风情型小镇、特色农业型小镇以及小康明星型小镇。
把生态保护作为前提
近年来,旅游地产项目在农村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让一部分旅游学者表示担忧。为防止打着旅游开发的旗号,在乡村搞建设,破坏生态环境,《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前提,确立项目建设的绿色指标。
《规划》对乡村旅游开发的生态保护区域分成了一、二、三个级别的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湖、库、河水体及两岸各100米一级自然保护区划定的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这些区域严格禁止旅游开发。
为保证“绿色”开发,《规划》还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态监管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统一协调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地方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控体系,加强对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施工监管。
《规划》还对烟台乡村旅游的近中远期发展目标、融资用地方式,做了相关描述。
——《烟台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