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力争为东北亚知名邮轮旅游地 大力发展游轮艇产业
烟台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16年,烟台将实现年出入境邮轮50艘次,邮轮游客10万人次,建成游艇码头5处,年营业额过亿元的邮轮游艇企业3家。到2018年,烟台港将成为国际知名邮轮母港,蓬莱港、长岛港启动邮轮停靠港建设,出入境邮轮100艘次,邮轮游客20万人次,建成游艇码头8处,年营业额过亿元的邮轮游艇企业5家,形成基础设施完备、产业体系健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格局,成为东北亚知名邮轮旅游目的地和山东半岛邮轮游艇经济示范区。
《意见》提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烟台将利用烟台港一突堤客运站,完善口岸联检设施,满足2万总吨以上邮轮停靠条件。改造完善芝罘湾港区码头功能,建设可停靠10万吨级以上国际邮轮的大型深水泊位。推进水上安全监管设施、口岸查验设施建设,科学配置仪器设备,提升邮轮旅游服务水平,构建规范完善的国际邮轮母港服务体系。烟台还将按照国际邮轮停靠港方向,适时启动蓬莱港、长岛港旅游码头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提升蓬莱港、长岛港邮轮停靠能力,陆域配备上下船设施、停车场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做好港口与重点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规划。
《意见》提出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在公共游艇码头建设方面,将尽快实施烟台港东港池游艇帆船码头改造,2016年前建成烟台首个公共游艇帆船码头。在私人游艇码头建设方面,2016年前建成莱山区雨岱山、牟平区龙湖等私人游艇码头,2018年前高新区马山寨、蓬莱市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招远市春雨度假村等游艇码头争取投入运营。
《意见》还鼓励邮轮游艇企业落户烟台。对在烟台注册成立的邮轮公司、邮轮租赁公司或邮轮管理公司,经营期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立的游艇制造企业,经营期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烟台力争为东北亚知名邮轮旅游地 大力发展游轮艇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