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火车票退票费明起下调
济南铁路局今天发布公告,自2011年9月25日起,济铁将执行列车退票新规。车票退票费将按每张车票面额的5%(四舍五入到元)计算,最低按2元计收。这意味着旅客退票可节省15%的退票费,减少了旅客的额外支出。
济南铁路局客运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铁路部门规定,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旅客因故取消行程的,可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至于团体旅客,则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不过,按照新的规定,铁路车票退票费将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四舍五入到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到泰山的K172次列车硬座车票只有13元,考虑到退票费最低2元,这趟列车退票费虽不足2元但需按照2元计收。”
退票费下调能减少广大旅客的额外支出。以济南西到上海的G11次高铁为例,该车二等座车票价格为400元,在执行新规以前退票费为80元,但新规执行后,旅客只需支付20元退票费,可减少支出60元。此外,所退车票还将实施流转,并可还原到公共售票网上销售,以方便其他旅客购买。如果车票退票时间临近发车,空余的位置也可在列车上发售,这样临时上车的旅客买到有坐席别车票的可能也会随之增加。不过,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车票退掉后售票系统可能有一个反应时间,也就是说,当时退掉的车票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在机器上显示不出来,因此车票流转是否能够做到随退随买还得看售票机器情况。目前退票只能到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代售点还不能提供退票业务。
——济南火车票退票费明起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