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9户民营企业领到了县政府发放的46.4万元财政专项补贴资金
10月29日上午,长岛县9户民营企业领到了县政府发放的46.4万元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这是长岛县委县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
为了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针对海岛特点,长岛县委县政府确定今年以发展海岛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发展思路,制定出台了《二○○九年度海运、水产品加工业财政专项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发展海上运输和水产品精深加工的贷款贴息。贴息对象为在长岛注册成立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海运企业。贴息资金范围主要用于县内农副产品的收购、储运、销售等方面当年度新增贷款和用于扩大生产能力等方面当年度新增贷款。
办法出台以后,长岛县县财政和经贸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向乡镇、部门和企业宣传这一优惠政策,全县各海运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踊跃,截止9月底,全县申报补贴企业10户。为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和公正,长岛县财政局和经贸局组成调查组,用1个星期的时间,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审查,将其贷款金额和贷款用途逐项核实,其中9户企业的申报的46.4万元补贴资金得以确认,并将首批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
据了解,在今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长岛县财政局和经贸局将继续接受企业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陆续发放专项补贴资金。
—— 长岛县9户民营企业领到了县政府发放的46.4万元财政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