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高考12类考生可享受的照顾政策
日前,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12年高考中12类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条件,其中8类考生可享加分或降分优惠,4类考生可优先被录取。
据了解,在2012年高考新政策中,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先进劳模青年,竞赛获奖者,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等8类考生可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
另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4类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
——12年高考12类考生可享受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