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今年中秋、国庆连休假期8天将成为首个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目前交通运输部门正为免费通行期做各项准备工作,山东省的实施细则将在月底前正式对外公布。
尽管山东的实施细则还没最终敲定并公布,但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日前已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发〔2012〕37号文件精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知》。按照要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自节假日第一天00:00起至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时止,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免收车辆通行费。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省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济南黄河大桥、建邦黄河大桥等也在免费范围内。
——重大节假日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